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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企业碳排放管理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 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落实这一国家战略,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部令第19号《碳排 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2021年3月9日,人社部等三部门以人社厅发〔2021〕17号文发布通知,正式增设“碳排放管理员”作为绿色职业,明确其从事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 同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首次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在政策层面紧密衔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为助力排放单位、核查机构等在碳约束背景下把握先机,掌握温室气体量化核算方法与监测计划制定,熟悉MRV体系建设规范, 并有效参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现特举办碳排放管理能力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环境监测、检测、咨询、运维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2.2013-2018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的发电行业/自备电厂碳排放管理人员;

3.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纳入碳排放管控行业相关单位能源管理人员;

4.各相关交易所从事碳交易综合业务、自营业务及经纪服务类业务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

5.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员;

6.国家低碳试点省市、园区、社区及政府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

7.各生产性排污企业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8.环境科研机构、院校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9.各级环境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0.环保设备生产厂家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1.其他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13日 — 14日 随报随学

2026年01月17日 — 18日 线上网络直播

三、收费标准与证书考核

1.培训费每人2180元(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评服务费、网上学员信息查询维护费)。

2.参加培训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业技能建设工作委员会颁发相关专业培训证书。

3.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可享培训费8折优惠。会员单位可受以下待遇:

(1)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2)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3)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寻求本会的保护和支持;

(4)全球资源对接通道;

(5)精准信息智囊支持;

(6)全链条权益保障;

(7)难题攻坚专属服务;

(8)人才技术引荐;

(9)项目推荐合作等。

课程监督电话:010-5628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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